垃圾污水应急处理池设计有哪些要求?工业行业的废水受重金属污染,水质成分复杂,生物难降解物质多,可生化性差,并且有毒性和刺激性。部分企业由于发生爆炸和泄漏等事故,仍然会有部分高浓度污染物无法全部收集至事故储池。
同时企业在运输危险物质过程中遇到翻车等事故时,不可避免的会有一部分污染性较高的污染物进入环境,这些污染物事故地点具有不确定性,事故地点也缺少第一时间可利用的固定设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这些污染物直接进入水体环境中,将造成地表水,甚至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1、事故池容积确定应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主要有:GB50483-2009、Q/SY 1190-2009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等。GB50483规定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事故排水的项目均应适用执行。
2、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
3、必须注意事故时进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与正常生产时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质区别,不可混淆。
4、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事故池时(例如,前期雨水池共用),占用容积不得超过事故池容积的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污水处理事故池不可作为事故储存设施,不能把风险进一步转加到污水处理系统。